English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
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新闻中心 >> 国资要闻 >> 正文
关于转发《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3年“12•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》的通知
时间:2013-11-11 00:00:00 编辑: 浏览:

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


普法办发〔2013〕7号

关于转发《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

关于开展2013年“12•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

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》的通知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普法办公室,各中央企业普法办公室:

  近日,中央宣传部、司法部、全国普法办印发了《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3年“12•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》(司明电〔2013〕29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要求各单位以“大力弘扬法治精神,共筑伟大中国梦”为主题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。

  现将《通知》转发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,并结合各地和企业实际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的宣传。有关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国资委普法办备案。


  附件:


国务院国资委普法办
2013年11月7日

上一条:国资委党委迅速传达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
下一条:徐福顺赴广西调研

关闭